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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海岸巡防法第十三條所稱之武器,指槍、砲、刀、棍及其他經核定之武器
;所稱必要器械,指手銬、捕繩及其他必要之器具。
前項武器及器械之種類及規格如附表。
附表:
┌──────────────────────────────┐
│海岸巡防機關配備器械種類規格表 │
├─────────────┬────────────┬───┤
│種 類│規 格│備 考│
├─┬───────────┼────────────┼───┤
│ │ │木質警棍 │ │
│ │ ├────────────┼───┤
│棍│警棍 │橡膠警棍 │ │
│ │ ├────────────┼───┤
│ │ │鋼 (鐵) 質伸縮警棍 │ │
├─┼───────────┼────────────┼───┤
│刀│刺刀 │各式刺刀 │ │
├─┼───────────┼────────────┼───┤
│ │手槍 │各式手槍 │ │
│ ├───────────┼────────────┼───┤
│ │衝鋒槍 │各式衝鋒槍 │ │
│ ├───────────┼────────────┼───┤
│ │步槍 │自動步槍 │ │
│ ├───────────┼────────────┼───┤
│ │ │輕機槍 │ │
│ │機槍 ├────────────┼───┤
│槍│ │重機槍 │ │
│ ├───────────┼────────────┼───┤
│ │霰彈槍 │霰彈槍 │ │
│ ├───────────┼────────────┼───┤
│ │狙擊槍 │狙擊槍 │ │
│ ├───────────┼────────────┼───┤
│ │榴彈槍 │各式榴彈槍 │ │
│ ├───────────┼────────────┼───┤
│ │信號槍 │各式信號槍 │ │
├─┼───────────┼────────────┼───┤
│砲│火砲 │各式艦砲 │ │
├─┼───────────┼────────────┼───┤
│其│ │ │ │
│他│手榴彈 │各式手榴彈 │ │
│武│ │ │ │
│器│ │ │ │
├─┼───────────┼────────────┼───┤
│ │ │手銬 │ │
│ │應勤器械 ├────────────┼───┤
│器│ │捕繩 │ │
│ ├───────────┼────────────┼───┤
│ │電氣器械 │電擊警棍 (棒) (電擊器) │ │
│械├───────────┼────────────┼───┤
│ │ │瓦斯槍 (彈) │ │
│ │瓦斯器械 ├────────────┼───┤
│ │ │瓦斯手榴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