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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以下簡稱查核小組)進行查核時,應以現場查核為主,書面資料審查為輔。
前項查核,應依行政院訂定之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相關法令及工程契約規定,並參照工程施工查核作業參考基準,查核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
前項參考基準,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