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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客家事務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規劃、協調及推動。
二、地方及海外客家事務之研議、協調及推動。
三、客語推廣及能力認證之規劃及推動。
四、客家文化保存與發展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五、客家文化產業發展、創新育成與行銷輔導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六、客家傳播媒體發展、語言文化行銷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七、所屬客家文化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
八、其他有關客家事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