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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災後重建整體規劃、地方重建推動委員會及國內、外民間支援之協調
、推動及督導。
二、災區交通、道路、水利、水土保持、電信等公共工程、公用設備搶修
與重建之規劃、協調、推動及督導。
三、災區居民安置、就學、就業、環境、衛生、醫療、紓困、融資、心理
重建、社區與原住民聚落重建、住宅與遷村規劃之協調、推動及督導

四、災區農業、觀光業、工商業與文化創意產業重建工作之協調、推動及
督導。
五、其他災後重建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