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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辦理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以下簡稱少年前案資料)之塗銷、利用、保存、提供、統計及研究等相關事項,應以少年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依本法及本辦法辦理;本法及本辦法未規定者,視事項之內容及性質,於與少年保護事件、少年刑事案件性質不相違反之範圍內,準用其他法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