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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政府採購公報(以下簡稱採購公報),由主管機關發行,並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
前項發行工作,主管機關得委託機關(構)或廠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