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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考試院檔案申請閱覽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試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申請閱覽檔案者,應填具申請書 (格式如附件一) ,或以書面載明申請閱
覽文件內容要旨及用途等,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影本。

附件一 考試院檔案閱覽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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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或機關 性別: │地址: │
│ │團體名稱) : 國籍: │電話: │
│ │出生年月日: ├──────────┤
│申請人│身分證字號: │申請閱覽訴願卷宗者與│
│ │事務所或營業 │本案之關係: │
│ │所名稱: │□訴願人 □參加人 │
│ │立案證號: │□訴願代理人 │
│ │ │□利害關係人 │
├───┼───────────────┼──────────┤
│代理人│姓名: 性別: │通訊處所: │
│或機關│出生年月日: │電話: │
│團體代│身分證字號: │與申請人之關係: │
│表 │ │ │
├───┼───────────────┼──────────┤
│助 理│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
│人 員│ │ │
├───┴───────────────┴──────────┤
│申請內容要旨: │
├──────────────────────────────┤
│文件用途: │
├──────────────────────────────┤
│ 申請人 (簽名或蓋章) │
│ 年 月 日 │
│ │
│ (虛線以下請勿填寫) │
├------------------------------------------------------------┤
│處理意見: │
│□擬同意閱覽。 │
│□依 第 條第 項規定,擬不同意閱覽。 │
├──────────────────────────────┤
│批 │
│ │
│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