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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各國家公園管理處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管理處依其轄管區域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家公園計畫之擬訂、檢討及變更。
二、國家公園生物多樣性之保育、研究及人文史蹟之保存活化利用。
三、國家公園環境教育及生態旅遊之推動。
四、國家公園土地利用之規劃及經營管理。
五、國家公園事業投資與經營之審核、管理及監督。
六、國家公園公共服務設施之興建、利用及環境維護。
七、其他有關管理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