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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7 條
公務車輛因故停駛,應依規定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停駛登記,並繳回
號牌及行車執照;回復行車時,應辦理復駛登記,領回原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