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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5 條
當事人就其提出之事實,應為真實及完全之陳述。
當事人對於他造提出之事實及證據,應為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