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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0-1 條
地下配線採用管路或管溝方式施設於可能需承受車輛或其他重物壓力之處者,其管路或管溝應有耐受其壓力之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