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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定繳付基金費用年資所計得免納所得稅部分,係按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繳付退撫基金年資占其所具退撫新制總年資之比例計算之,並計算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