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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科技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為穩定農業生產及銷售,增加初級農產加工品項目種類,主管機關得提供以下協助:
一、農產品初級加工品開發諮詢,含加工、分裝、流通及販賣等相關流程。
二、農產品初級加工相關法規諮詢。
三、初級農產加工知識及技術指導。
四、農產加工實物打樣測試。
五、其他與農產品初級加工相關之事項。
前項協助,主管機關得委由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