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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牧場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登記之牧場禽畜鉗出入口及場內,應設置防疫消毒設施,並不得飼養患有
法家傳染病之禽畜。遇有禽畜發生法定傳染病時應迅速向當地鄉 (鎮、市
、區) 公所報告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