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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為利噪音補償作業工作之協調與監督,民航局得邀集有關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審查各航空站之噪音補償金發放爭議事件、工作計畫、年度執行計畫及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