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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申請設置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時,有關用戶人數、網路設置計畫之辦理、證明核發、證明應記載事項、申請受理及設置核准之有效期間、展延與終止之處理等,準用第七條、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