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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製版權登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著作權專責機關依本辦法所為之登記有錯誤或遺漏之情形者,原申請人得申請著作權專責機關更正之。著作權專責機關亦得逕行更正,並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