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國家機密之收發處理,以專設文簿或電子檔登記為原則,並加註機密等級。如採混合方式,登註資料不得顯示國家機密之名稱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