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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國性文化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本準則所稱之財務報告,指財務報表、各類會計項目明細表及其他有助於使用者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營運(餘絀)表、淨值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其附註或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