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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民或原住民製酒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依本辦法設立之酒製造業者,違反第三條第一項受託產製或分裝銷售規定及第二項年產量限制規定者,依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處罰。
違反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者,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規定處罰。
違反第八條規定者,依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