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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下水道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下水道機構,應於下水道開始使用前,將排水區域、開始使用日期、接用程序及下水道管理規章公告週知。
下水道排水區域內之下水,除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依公告規定排洩於下水道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