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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受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及醫療(事)機構紓困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為紓解產業因受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影響致無法進行正常營運之困境,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協助產業加強出口拓銷、輸出保險及國內市場行
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