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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預算執行暫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政府撥款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政府出資或與民間共同出資設立之公司,
其負責人不應由原為監督機關之政府官員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