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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屬軍職人員及各機關依組織法規聘任之人員,得準用本條例有關權益保障之規定;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