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6-1 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自行車穿越道線,用以指示自行車於交岔路口或路段中穿越道路的行駛範圍;其線型為白色實線,線寬為十公分,二條白色實線的間隔至少一點二公尺。穿越道線的入口及出口處應分別繪設自行車圖案,必要時,得增加組數及指向線。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