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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政務人員月退職酬勞金、遺族之遺屬年金或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經審定之月撫慰金、年撫卹金之領受人資格查驗、發放作業程序與其他相關事項,及辦理優惠存款之領受人資格查驗等,準用本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