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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當年度及以前年度經費保留未經核定前,如有依契約或規定必須於一定期間內支付者,得在原申請保留年度科目經費內先行暫付;如申請當年度及以前年度經費保留未經核定,或僅部分核定者,其已支付或溢付之款項,應由各支用單位負責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