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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聯合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聯合會會長、副會長之選舉方式,應有全體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以投
票互選之,以得票數最高並獲出席會員代表過半數者為當選。如得票數均
未過半數時,以得票最高之前二人為候選人,重行投票,以最高票者為當
選。
副會長分第一副會長、第二副會長,分次選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