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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停車場經營業應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查察所屬人員是否落實執行其所訂定之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