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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保險業之單一股東增加持股致所持股數逾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五者,應通知該保險業,並由該保險業檢具資金來源說明表(格式如附件六),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