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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會計室職掌如下:
一、概(預)算、分配預算、追加(減)預算與決算之籌劃、彙編及報核事項。
二、歲入、歲出預算之執行及控制事項。
三、歲入、歲出各項會計簿籍與記帳憑證之登錄、編製及保管事項。
四、歲入、歲出各項會計報告之編製、報核及送審事項。
五、各項經費支出原始憑證之審核、保管及送審事項。
六、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案件之會同監辦事項。
七、各項資產、負債科目收支之審核及處理事項。
八、財務收支之內部審核事項。
九、經費流用、歲出應付款與預備金動支之審核及申報事項。
十、專案動支經費與行政院統籌科目經費之審核及申報事項。
十一、歲入、歲出預算收支執行狀況月報、績效報告之彙編及報核事項。
十二、會計人員之遷調、訓練、考核及獎懲之報核事項。
十三、兼辦統計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歲計、會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