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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以土地重劃區段徵收開發新社區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土地之處理及配售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計算重劃負擔及分配面積時,應先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第十六條及第
十七條規定,計算未提供安置受災戶用地時各宗土地之負擔及應分配面積
後,再依安置受災戶用地面積比率核算其實際應分配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