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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一次撫卹金、一次給與之身心障礙撫卹金及第一年年撫卹金於撫卹案核定後,由主管機關支給之。
第二年起之年撫卹金,由主管機關於每年一月一次撥入撫卹受益人指定之郵局或金融機構之存款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