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勞動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本局職員之派免,除會計、人事、政風人員另有規定外,總經理由中央勞
工行政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副總經理、主任秘書、處經理、室主任
、專門委員報請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派免,餘由總經理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