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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遴派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學歷之評分標準如下: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十五分。
二、高中 (職) 畢業者,十四分。
三、國民中學或初級中學畢業者,十三分。
四、國民小學畢業者,十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