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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發展觀光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為維護風景特定區內自然及文化資源之完整,在該區域內之任何設施計畫,均應徵得該管主管機關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