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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一部計程車以設置一車臺為限。
經公路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查獲計程車重複設置車臺者,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通知主管機關廢止該重複設置之車臺執照,其車臺設備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