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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飛行運動業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取得經營許可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撤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