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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若干會計師同被指定或受託為共同查核會計師時,可相互借閱共同查核之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