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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法規類別: 立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本會委員及顧問均為無給職,但得酌支報酬。
前項報酬支給標準,由立法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