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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申請前條補助,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
一、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同意代為查詢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資料委託書。
三、補助金額領取收據。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