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難器具,依下表規定,於設置周圍無操作障礙,並保有必要操作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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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 類│ 操 作 面 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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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降機、避難梯、避難繩│零點五平方公尺以上(不含避難器具所佔│
│索及滑杆 │面積),但邊長應為六十公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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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袋 │寬一百五十公分以上,長一百五十公分以│
│ │上(含器具所佔面積)。但無操作障礙,│
│ │且操作面積在二點二五平方公尺以上時,│
│ │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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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臺、避難橋 │依避難器具大小及形狀留置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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