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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本法第七條第二項但書及第十三條第三項但書所稱情形特殊者,指開發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開發行為規模龐大,影響層面廣泛,非短時間所能完成審查者。
二、開發行為爭議性高,非短時間所能完成審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