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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推廣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中央及省縣農業試驗研究機關、農業學校、農業金融機關,及有關農業之
公營事業機構等,應與各級農業推廣機關合作協助辦理推廣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