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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畜牧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應於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訂定次年度畜牧生產目標;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訂定生產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