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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對於財務報告之重要揭露事項,應加以註釋:
一、組織沿革及業務範圍說明。
二、聲明財務報告依本準則、相關法令及遵循之會計準則編製。
三、通過財務報表之日期及程序。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整總說明及編製財務報告所採用之衡量基礎。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七、組織之重要調整及管理制度之重大改革。
八、因政府法令變更而發生之重大影響。
九、其他足以影響未來財務狀況、經營結果及現金流量等重要事項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