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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本部對學界科技專案得訂定績效指標及相關程序,進行績效考評。
執行單位應配合提供前項績效考評所需之各項資料。
本部得依績效考評之結果及決定,要求執行單位於一定期限內改善;逾期未改善者,本部得依個案情節輕重,於一定期間內,不受理其申請學界科技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