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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之配置,除依本法第十六條與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有關私立幼兒園之規定辦理外,並得視其規模及實際需求,增設各組及增置人員。
前項人員之勞動條件,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