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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