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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特勤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海域與海岸反恐怖活動、反劫持及重大案件應(制)變行動之執行。
二、海域與海岸救難、海洋災害救護及空中偵巡任務之支援。
三、海巡人員特殊專業訓練之支援。
四、其他有關特勤事項。